刘紫悦律师
案件基本事实情况:2014年10月27日原告(用人单位)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被告(劳动者)发送《录用通知书》,并办理相关入职登记手续,被告担任技术讲师一职,月平均工资为13150元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基本事实:原(女方)、被告(男方)于2009年9月9日登记结婚,并于2010年6月23日生育一女,2016年8月份开始分居,原告即女方自分居后一直寄住于胞姐家中。导致夫妻感情破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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